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境外追逃“長纓”行動開展以來 高安市公安局 對潛逃境外的“六清”行動目標逃犯 加大追捕、勸投工作力度 採取親情感召和政策攻心等措施 10月1日,成功規勸一名 “六清”行動目標逃犯 主動投案自首 從南非勸投一名“六清”行動目標逃犯 2019年10月,高安市公安局正在追捕的重要逃犯劉某濤潛逃至南非,一直未能歸案,並被列為“六清”行動目標逃犯。追捕過程中,市公安局通過科學研判、發佈懸賞公告、宣傳勸逃政策等方式,對在逃人員形成強大威懾。 高安市委政法委高度重視,多次組織召開“六清”工作推進會,集結各成員單位力量,成立追逃工作專班,有針對性開展勸投工作。高安市副市長、公安局長諶剛調度、協調,約談劉某濤家屬,徹底打消了其家屬的顧慮,取得了突破性進展,併成功促使該逃犯於2020年10月1日回國投案自首。 普法時間: 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六十七條規定:自首是指犯罪後自動投案,向公安、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。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,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。其中,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。被採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,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以自首論。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,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,可以從輕處罰;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,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,可以減輕處罰。 温馨提醒 法網恢恢,疏而不漏!如果觸犯法律的高壓線,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沒用。希望大家都要遵守法律,做一名守法的合格公民。另外,希望歸案人員能夠好好改造,重新做人,切莫再讓家人傷心難過。 還有一點,請切記 任何人不得為在逃人員 提供隱藏處所、轉移財物 為其通風報信 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條件幫助其逃匿 或者作假證明包庇在逃人員 經查證屬實 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|